序号 | 原文 | 修改后 |
1 | 评分部分第5条“人员配备” 2、投标人拟派驻点污水处理工持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环保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工种:污废水处理工)考试合格证书和电工操作资格证书的,得3分。 3、投标人拟派驻点污水处理工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特征作业操作证书的,加3分。 | 2、投标人拟派驻点污水处理工持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环保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工种:污废水处理工)考试合格证书,得3分,同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书的,加3分,共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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